为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不断提高财政资金效能。近期,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财政局印发了《鹤壁市淇滨区政府采购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集中带量有关事宜进行了明确,鼓励采购人自愿联合、集中带量采购,充分发挥政府采购规模优势,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明确责任分工。方案要求,开展集中带量采购,需在不同采购单位需求一致、自愿联合的前提下进行,各方共同委托一家牵头单位作为采购主体,集中采购统一品目货物、服务或工程,原则上不包含集采目录内品目。牵头单位负责协调指导各参与单位具体工作开展,负责确定代理机构、落实意向公开、组织开标评标、合同履约验收等工作,其他委托单位做好配合。
二是细化操作流程。方案明确,首先,所有参与带量采购的单位要对采购计划进行编审报送,由牵头单位对采购需求进行统一汇总,编写采购需求报告;其次,明确预算安排,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好所需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做到“先有预算、后有采购”;最后,由牵头单位对所有信息资料进行汇总,确定好采购方案,选定代理机构,按照正常采购流程进行。
三是强化跟踪指导。方案指出,区财政局要全程参与,做好集中带量采购的政策指导、项目备案、组织协调等工作,确保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合法合规、程序高效。要切实严格集中带量采购项目的全流程监管和绩效评价运用,在节省财政资金、提高采购效率的同时保证采购货物、服务或工程的质量,不断提升政府采购工作水平。
通过开展集中带量采购,大大降低了采购成本,缩短了整体采购时限,实现了资金效益提升、营商环境改善的“双赢”局面,累计节省财政资金1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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