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力引导消费预期,不断释放内需潜力,加快恢复市场消费活力,近日,河南公布《持续扩大消费若干政策措施》,结合我省实际,提出10条举措扩大消费。
购车补贴延期至今年年底
将购车补贴政策延续至2023年12月底,对在省内新购汽车的消费者按照购车价格的5%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0元/台),省、市级财政各补贴一半,具体补贴标准和方式由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实施。
鼓励智能电子产品及家用电器消费
将智能电子产品和家用电器产品消费补贴政策延续至2023年12月底,省财政按照不超过各地实际财政补贴支出的30%给予奖补。
持续完善购房补贴
对有未成年子女的二孩、三孩家庭以及老人投靠养老的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可通过发放购房券或购房补贴方式,支持合理住房需求。对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当地就业的应届毕业大学生购房的,在原有支持人才购房政策基础上,可给予一次性货币补贴。
最高1000万支持电商企业
对2023年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同比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并在7月至12月期间较去年同期每增加3000万元我省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的电商及电商平台企业,省财政给予3万元奖励,单家企业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发放体育健身优惠券
加大省级体育健身优惠券发放力度,优化优惠券面值和类型,2023年适度增加发放总金额,发放范围扩大到全省,使用项目增加到足球、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网球、游泳等16个项目。
建充电桩给补贴
对公交、环卫、通勤等公共服务领域专用充电设施及高速公路沿线服务区建设的公用充电设施,按照主要充电设备投资总额的40%给予省级财政补贴;对其他符合要求的公用充电基础设施,按照主要充电设备投资总额的30%给予省级财政补贴。
支持汽车、家电下乡
支持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汽车下乡、家电下乡促消费专项政策,鼓励大型汽车销售企业、家电销售企业开展联合促销活动,省财政给予适当支持,期限至2023年12月底。
支持各地发放零售、餐饮等消费券
将零售、餐饮、文化旅游、住宿等消费券补贴政策延续至2023年12月底,省财政按照不超过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实际财政支出的30%给予奖补,并提前预拨奖补资金。
放宽住房贷款利率下限
对符合条件的城市,阶段性放宽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支持郑州开展商品房预售制度改革,推进郑州、开封现房销售试点。
支持豫酒振兴
鼓励豫酒企业开展“扫码赢红包”“购酒送加油卡”等促销活动,推动豫酒消费,鼓励各地对豫酒生产企业按照2023年度新增销售额的2.5%给予奖励,省财政按照各地实际财政补贴支出的30%给予补贴。